文档介绍: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篇一: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下阶段工作计划
XX公司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
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报告
() 破管字第号
各位债权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本管理人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XX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尽职履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清理公司财务工作,配合法院对债务人有疑问的财务支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二、完成债务人资产全部接收;
三、依法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进行清收;
四、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五、加强招商引资或投融资及债权人债务人协调,争取重整(和解),根据需要,拟定重整(和解)计划草案;
六、重整(和解)不能时,及时拟定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拍卖;
七、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八、依法办理XX人民法院决定和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其它事项。
XX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1 1 施南律师共1页
篇二: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简要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
主要内容:
1、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 2、破产程序流程
3、破产重整中的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一、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基本要求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世界各国破产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这是因为,破产申请被告受理以后会产生大量的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置、变价、分配工作和对营业事务的管理工作,为些工作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必须得到及时、高效、公平的处理。这些管理工作仅有一部分是法律性事务,其余大部分都属于非法律事务,如保管债务人的财产、安置债务人的职工、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等。人民法院因人员配置和工作重心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另外,无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均不可能完全中立地处理破产事务。因此,有必要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中设立法院以外的中立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破产管理人来处理上述问题。 1、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A、义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破产法)
勤勉义务强调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作为”义务。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说具有善良破产管理人的注意,即具有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在相同的地位与状况下,所应当具有的注意义务、应当符合的能力及经验。另外,勤勉的程序要以符合责任要求为尺度,也就是尽职尽责。
忠实义务:忠实义务主要要求的是破产管理人的“不作为”义务。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维护债务人财产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不得借机为自己获得好处。忠实义务的主要内容为:
(1)破产管理人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禁止关联交易、自我交易、牟取私利,避免利益冲突情形;
(2)破产管理人不得收受***或其他好处; (3)破产管理人必须严守竞业禁止原则;
(4)破产管理人非经允许不得泄露债务人及破产企业的商业秘密;
(5)破产管理人不得侵吞破产财产以及其他掌握的其他财产(如别除权的标的财产); (6)破产管理人不得利用破产企业的信息和商业机会谋取担任破产管理人之外的利益。(Eg:以商业秘密为例表述在不同时段、不同人面前对破产企业的信息不得泄露条文) B、责任—法律责任(1)责任形式
罚款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2)关于破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