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市工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1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工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doc

上传人:xxq93485240 2018/11/13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工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工商系统
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新闻宣传的积极性,提高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奖励对象及范围
##市工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闻稿件(含图片)、理论文章。
二、考核奖励方式
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各单位、科室分别下达年度任务。
1、各县(市)局、##分局全年在市级媒体发稿50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5篇(中央媒体1篇、《##日报》2篇、《中国工商报》5篇);
2、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开发分局、东城分局、经检支队全年在市级新闻媒体发稿15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5篇;
3、办公室、宣教科全年在市级新闻媒体发稿15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篇;
4、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室、老干部科、注册登记科、外资科、法制科、市场合同科、商广科、公交科、监管科、消保科、机关党委、315中心、信息中心、消协、个私协、机关服务中心
全年在市级新闻媒体发稿5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篇。
三、考核奖励标准
(一)报刊杂志类
1、市级报刊考核奖励标准:
在《##日报》、《##晨报》、《##省工商行政管理》上发稿,500字以上或第一版的,每篇计20分,奖励100元;500字至150字(含图片)的每篇计10分,奖励50元;150字以下或简讯每篇计5分,奖励10元。在其他市级(地厅级)报刊发稿,计分及奖励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2、省级报刊考核奖励标准:
在《##日报》、《大河报》、《中国工商报》、《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工商行政管理研究》上发稿,500字以上或第一版,每篇计60分,奖励300元;500字以下或图片,每篇计30分,奖励150元。在其他省部级报刊发稿,计分及奖励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3、国家级报刊考核奖励标准:
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发稿,500字以上或头版的每篇计100分,奖励500元;150字至500字或图片每篇计50分,奖励 250 元;简讯(150字以下)每条计25分,奖励 50元。在其他国家级报刊发稿,计分及奖励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二)广播电视类
1、在《##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各栏目发稿,每条计10分,奖励20元。其他市级电视台、电台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2、在《##电视台一套》、《##人民广播电台》发稿,每篇计30分,奖励60元。其他省级电视台、电台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3、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每条计50分,奖励100元。其他国家级电视台、电台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三)新闻网站类
1、在中新网、大河网、商都网市级新闻频道以及《许昌网》发稿,每篇计10分,奖励20元。
2、在大河网、商都网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省级频道网站发稿,每篇计30分,奖励60元。
3、在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等中央网站发稿,每篇计50分,奖励100元。
四、考核及奖励兑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