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知足常乐”探微“知足常乐”语出《老子·俭欲》:“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知足之足,常足。”今天且不谈它与老子无为思想的关系,我们就事论事,就理析理。“知足”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实践方式,他是人们探索世界的经验所得,同时也是人们探索世界获取新知的认知手段。它既有意识的主观性,又有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下面分析“知足常乐”产生的前提条件。首先,人具有自然属性,有谋求生存的本能。可以说有生存就一定有追求。其次,“知足”既然有“足”,就一定有追求,人生空空如也,虚无无为不可谓足。再次,“乐”属于意识范畴,由于物质的第一性,乐的产生需有物质基础。由此可知,“知足”是有追求呃,不是无欲无求。“常乐”是一种持续的预约的心理反应,“常乐”须“常知”,要对所追求的东西有经常性的感知,而且须是良好的感知——急功近利、浮夸冒进、好高骛远只会带来感觉上的虚浮妄造,不可谓良好。因此所追求的东西须是理智的,不违背正常的价值规范——利令智昏、利欲熏心就是所追求的东西冲昏了理智,让人的意识蒙昧。所以“知足常乐”所要求的追求是理性追求。理性追求是“知足常乐”的前提和基础。何谓理性追求?窃以为有三个要求:一、符合客观规律。这是任何理想思维所必须符合的条件。二、充分考虑自身能力所及。客观的自我评价是现代心理健康标准的重要内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瞎子当裁缝高手,瘸子拿马拉松冠军都有违于此。三、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做背景。你不能和醉汉的一言一行较真,不能把伟人在年老体衰时作出的指示当金科玉律,不能只是古人为什么没发明飞机。醉汉的言行,伟人的指示,古人的追求目标都受到客观条件制约。知道了事物产生的基础就应该再探究它的性状,下面分析“知足”的特性。“乐”是一种心理反应,生物学定义是“建立在大脑皮层上的暂时性的神经联系”,它具有暂时性。这种暂时性是由心理反应的疲劳性所致——时间一久,对同一事物产生的刺激反应就会弱化。“喜新厌旧”,“家花没有野花香”,“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就是该疲劳性的反应。叔本华曾说“人生就在渴望——满足——厌倦,再渴望——再满足——再厌倦”中轮回。快乐这种心理反应的维续,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性,而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所以新快乐的产生源于生活的变化。心理学家曾说:“变化,是从根本上提高精神生活的必由之路。”因此,“常乐”得以维持是因为“知足”所对应的物质形式和实践方式具有发展性。不仅如此,“知足”所代表的意识形态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常乐”营造出一种丹迪公平和、达观自适的心境。“常”,在时间上持久(但具有间歇性),在状态上平稳。平静是这正常人情绪的主要部分,也是产生“乐”的心理基础。因此,“常乐”在频率上是有所限制的——如果新的快乐像“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一样让人应接不暇,神经时时处在高强度的活动之中,那平衡稳定的心理状态就会被打破,无法常久。这就说明产生快乐的物质基础具有稳定性。稳定性也是“知足”无论在字面上还是实践中给人的最显著印象。由上可知,“知足”的稳定性必然决定了它的运动节奏是缓慢的。而“知足”具有双重属性,所以在精神领域它反对心浮气躁、气急攻心、惊恐万状等较为激烈的情绪反应;在现实领域反对高歌猛进、突然袭击、临阵磨枪等急功近利的手段。诚然,自然界和社会的演进法则也是反对浮躁。生物进化、沧海桑田不可能在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