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汇编.doc

格式:doc   大小:46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汇编.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8/11/14 文件大小:4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汇编.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以上工程师。
(2)带班次数: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领导班子成员、副总以上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替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与当班员工一同出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全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
2、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下;“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未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作业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各工班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3、考核及相关规定
(1)矿办公室会同安全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每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每次罚款200元。
(3)带班人员当班未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每次罚款50元。
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带班人员在本班工作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行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其它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调度室报告,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措施、进度、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处理,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安全科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