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为参建单位应感到自豪和光荣。故施工单位应从思想上重视,合理组建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工程建设在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氛围内,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为了促进监理方与被监理方的密切配合,确保工程管理的合理性和统一性,明确各方的职责,实现施工合同内的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施工目标,参照以往工程管理经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奖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一、质量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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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离岗时间超过二天及以上),应提前向监理部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监理部书面报告。违反规定罚款500元。未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内容,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必须批准的技术资料,经济处罚500--1000元;
2)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性除通知停工整改并经济处罚1000--5000元;
3)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时,未同时提交“三证一单”,通知限时补齐并经济处罚1000元;
4)机电\水暖\设备进场,未及时提交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或未按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采购,通知限时退货并经济处罚1000--2000元;
5)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审查就进行施工,除分包工程停工及经济处罚1000---5000元外,并要求限期报审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资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审在第一次处罚金额基础上双倍处罚。
6)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工种等人员无(真实的)从业资格证、上岗证,每人次经济处罚500--1000元;
7)开工前承包商未提交“开工申请单”或未经监理审查并予以批准就开始施工,通知停工并限时上报审批并经济处罚5000元;
8)未按给定的坐标基准点、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测量工作或未经监理复核擅自施工,通知重新复核并经济处罚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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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改变设计意图及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并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其他后果责任单位自负。
2)、钢材、水泥、地材等各种材料的试验,必须经监理现场见证送、取样,。违犯规定罚款1000~2000元。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经监理及业主认可后方能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违犯规定罚款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将令其返工并罚款5000元。
3)、钢材焊接监理现场随机取样,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未经监理见证送、取试样的试验结果,监理不予认可,并罚款1000~2000元。
4)、砼、砂浆等试块的制作,灰土、素土的取样,未经监理见证送、取试样的试验结果,监理不予认可,并罚款1000~2000元。
5)、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三检”制,没有进行“三检”的分项分部工程,不允许私自报验。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
6)、严格执行监理程序报验制,未进行报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罚款1000~5000元,返工费用施工单位自理。
7)、发生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