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执行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配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应定期进行医院感染控制质量分析,研究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的高危因素,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流行及暴发趋势,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工作人员应掌握内镜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培训。
建筑原则、布局、设备、器械等应符合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区域设置合理,分区明确,流程符合功能需要。
分设独立的内镜清洗消毒室与内镜诊疗检查室;不同部位内镜诊疗操作应分室进行或分时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设备应分开。
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结核分支杆菌感染病人、其他传染病人安排在每日诊疗的最后进行内镜诊疗,或使用“阳性”标识内镜进行。
灭菌内镜诊疗应在符合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执行手术区域管理要求。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4)内镜及附件用后立即清洗、消毒、灭菌;清洗、消毒、灭菌时间应使用计时器控制。
5)禁止使用非流动水清洗内镜。
内镜清洗与消毒、灭菌应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执行“初洗—酶洗—清洗—消毒/灭菌—冲洗”的程序。
1)酶清洁剂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产品说明书(不少于5分钟),酶清洁剂应一镜一更换。
2)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可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
3)2%碱性戊二醛浸泡时间: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喉镜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不少于20 分钟;结核杆菌、分支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不少于45 分钟;需要灭菌的内镜必须浸泡10小时以上。
4)当日不再使用的内镜消毒不少于30 分钟,用75%的酒精对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储镜柜中。
5)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干燥后方可用于病人。
7)采用其他消毒剂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且必须一用一灭菌;灭菌后的附件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弯盘、敷料缸等采用压力蒸汽灭菌;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流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以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