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河北养老金“并轨”方案出炉了。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这意味着我省养老金并轨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告别养老“双轨制”。    哪些人要改?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改革的范围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XX〕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如何缴费? 单位20%+个人8%    对身处改革中的“机关事业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养老保险怎么缴费,养老金领多少了。《意见》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意见》明确,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按照账利率,每年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养老金领多少? 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因此,“机关事业人”退休后到手的养老金应该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还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我省XX年10月1日及以后(简称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