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物业管理课程代码:60031(笔试) 2013年4月版
60032(实践)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物业管理》课程是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课程侧重讲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政策,为将来或正在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岗位的学习者提供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理论、法律依据。
尊重主权、依法(合同)办事应该是物业人共同坚守的原则。因此,该门课程的学习至关重要。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地产相关制度与政策、国外及香港地区物业管理概况。课程目的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使学习者了解我国物业管理的基本现状、基本制度;理解和掌握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遵守契约、依法行事,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框架内从事职业活动的正确思想;能够运用相应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实际物业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案例。
本课程的重点章节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包括笔试+实践内容)。一般考核的章节是: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阅读章节是第六章。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为后续课程《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等专业课程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课程考试内容与考试目标
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习者能够掌握《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义;《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业主对自身房屋等建筑物拥有的权力及管理形式;《条例》的立法理念及确立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了解物业管理产生和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工作中能够分析、处理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涉及《条例》的相关问题。
 请注意:2007年10月1日生效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了第十、十一、十二、十九条内容。参考资料“《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对应的内容也需要做相应修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
识记:物业管理的定义(包含的法律关系、物业服务的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条例》第二条、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的三个基本特征
理解:业主对自身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管理的三种形式,及《条例》规定适合哪一种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
业主对自身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拥有的权利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理解:我国改革开放前城镇住房制度的三个主要特征
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理解:《条例》颁布前物业管理制度的组成及主要特点
《条例》颁布后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
(四)《物业管理条例》
识记:《条例》的立法理念、指导思想
《条例》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
理解:《条例》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条例》创设的七项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及内涵
《条例》法律责任的特点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习者掌握物业管理服务特点、内容、成本的构成;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物业使用和维护的有关规定。熟悉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物业费的收费原则和计费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和时效;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秩序、安全防范协助的法律义务。了解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工作中能够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实施物业服务;能够依法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使用和维护等专业活动。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和内容
识记: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
理解: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遵循市场原则(《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其适用范围、等级、界定的六方面内容(教材或《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应用(实践):运用《物业管理条例》分析解答案例——物业服务企业如何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二)物业服务收费
识记:物业服务收费的两种定价形式(教材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教材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条例》第四十一条)
理解:物业服务费用的实质及分摊规则(《物权法》第八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成本构成(教材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定义(补充教材或《物业服务定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