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调度碰头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信息交流,落实基层情况,进一步解决落实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以便及时有效对各类工程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调度班前会由调度室主任负责主持,矿领导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并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合理性建议。
第三条调度班前会会议内容由调度室与会人员记录,会议精神由调度室进行督促、考核。
第三章会议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一)调度班前会每天早上组织召开,会议地点为调度室。
(二)每周一、三、四调度班前会,早8:00召开。参会人员为生产系统正副职矿领导、各生产职能科室正副职、技术员、各队正队长、供应科科长。
(三)每周二、五调度班前会:早7:50召开。参会人员为生产系统正副职矿领导、各生产职能科室正职、各队正队长、供应科科长。
(四)每周六、日调度班前会:早8:00召开。参会人员为生产系统正副职矿领导、各生产职能科室正副职、各队正队长、供应科长、前一天跟班人员。
第五条调度室安排专人进行点名,核实通报到会人员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的座次由调度室进行安排布置。
第七条由值班生产管理人员汇报昨日跟班情况,汇报内容主要为跟班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跟班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所涉及业务范围的科队必须做好记录,并于当日及时针对隐患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记录,结合本单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第八条调度主任对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通报各队工程进度,对生产指标完成不好的连队要进行重点情况说明;对当日发生的各类影响安全生产情况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理结果以及处理分析等进行详细汇报;对矿井的重点工程、重要环节(部位)的进展和变化进行详细说明。
第九条安监科、通风科、生产科、机电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就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当天存在的问题及事故分析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第十条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对业务性较强的事情,调度室指定有关业务科室协调解决,切实协调不通的问题由主管领导作出裁决。
第十一条各基层、生产连队会议中提出的专业性较强或综合性问题必须是已向主管业务部门反映过,但仍悬而未决的问题,对未曾反映过的问题,会上不予解决,会后走正常程序解决,参会矿领导按各自分管的范围进行工作布置、协调和落实。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需向调度室主任请假,副矿级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矿长请假,凡迟到者,罚款50元/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席人员,罚款100元/次。
第十三条连队正队长因事无法按时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副队长参加,否则按缺席处理,罚款100元/次。职能科室正(副)职因事无法按时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本科室人员参加,否则按缺席处理,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次。
第十四条未按要求落实和传达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