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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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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doc

上传人:wz_198622 2015/9/1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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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
第1部分数据元、第2部分道路运输单证、
第3部分物流站场(园区)电子单证》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编写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
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数据元;
——第2部分:道路运输电子单证;
——第3部分:物流站场(园区)电子单证。
该系列标准已列入2012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补充计划(交科技发[2012]769号),计划号为:JT 2012-81。
2、标准起草单位、归口单位
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负责该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归口单位:全国智能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标准的研究和编制过程
(1)
2009年初,在浙江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过程中,考虑到数据元标准的重要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开始组织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开展数据元基础标准的研究。在参考和借鉴国家标准《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基础数据元》的基础上,根据浙江平台的实际业务应用,初步起草了平台业务数据元标准起草稿。
通过多次专家咨询会,听取大连海事大学、国家物品编码中心等相关专家的建议,结合国际、国内普遍采用的数据元标准,确定了借鉴和参考GB/T 15191-2010《贸易数据交换贸易数据元目录数据元》中数据元的分类、标识符和描述形式,对数据元进行梳理、。
,根据平台涉及的运输、仓储物流场站(园区)等业务环节和节点,开始研究和编制道路运输、物流场站(园区)电子单证标准,保证外部应用系统和平台用户与平台可以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物流各环节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2)2010年继续修改完善,
2010年浙江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提升为“省际平台”,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联合多个省市,开展了部省共建试点工程。在此背景下,,经过调研、编制方案研究,对数据交换涉及的数据元进行提取,对代码型数据元的值域进行规定,对平台业务流程中涉及的主要单证(如托运单、派车单等)进行分析,于2010年12月完成了基础标准编制和技术内容研究报告,。
(3)
2011年初又根据信息平台的各种应用接口和服务函数的需求,整理和编制了平台应用数据元。经过多次研讨会,综合专家和各开发商的意见,将业务数据元和平台应用数据元整合、修改和完善,并经过平台的物流软件开发商的实际应用、实验性测试,根据反馈修改意见再次进行数据元标准的修改和完善,于6月基本完成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部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并对外正式发布,供各开发及应用企业使用。
(4)
2012年上半年,基于《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部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数据元》,通过最新标准搜集、整理修订、专家审核、业务部门确认、发布审查等工作,于10月完成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部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数据元》,形成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部分物流信息交换基础标准》V ,并对外正式发布。
(5)2013年形成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2年行业标准立项后,由公路院牵头成立行业标准编制组。行业标准编制组基于前期的平台标准研究成果,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数据元标准制修订的要求,开始研究与对照该部分与相关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主要是JT/T 697系列标准)的异同,力求与相关行业标准衔接一致,实现标准在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上更规范的应用。于2013年7月形成了数据元以及道路运输、物流场站(园区)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
起草小组经过对现有的国内外有关数据元、电子单证标准的研究和分析,
将共享平台各个子系统涉及的数据项进行采集、分析与归类等工作,编制数据元目录,并结合平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实际需求,编制电子单证标准。
1、数据元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1)以原有平台数据元标准为基础,保证数据元标准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本部分的编制主要是在原有平台数据元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与提升。为了更好与国际接轨,原有数据元标准借鉴和参考GB/T 15191-2010《贸易数据交换贸易数据元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