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湘机电职院团字〔2009〕7号关于调整学生组织机构的通知院属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学生分会、班委会:根据学院当前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决定对院学生组织各级机构和组成部门进行必要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同时对各级学生机构干部职数进行了原则规定。这次调整的总的原则是:理顺关系、理清职责、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学生的重要事务都要有机构、有人去做,各级学生机构和学生干部都要有各自工作去做。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调。这次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大,将尽快制定相关部门和工作职责。请各系、各单位按照新的干部机构框架图和职数,按组织程序搭建好班子,选配好学生干部,尽快进入工作,并将结果报团委组织部备案。附件:1、学生干部机构框架图2、各级学生组织机构干部职数一览表(此页无正文)二○○九年六月四日主题词:调整学生组织机构通知报:省直团工委院党委发:院领导各处室系部各团总支团支部共青团湖南机电职院委员会秘书处2009年6月4日印共印25份附件一:学生干部机构框架图心理健康委员寝室管理委员\女生委员学习委员生卫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纪律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团支书班长副班长文艺部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系风督导岗系青志协系爱心社团总支第一副书记副书记系团、学联系会议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处系女生委员会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公寓寝室管理委员会学习部生卫部体育部治保部文明自律委员会第一副书记副书记院团、学联系会议主席副主席秘书处文艺部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社联)社会实践部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公寓寝室管理委员会学习部生卫部体育部治保部文明自律委员会学生民管会校运动队女生委员会护校队校园文明劝导岗各学生协会校园广播站业余团校《机电青年》编辑部校园记者站青志协爱心社校园艺术团礼仪队学生干部机构与干部职数说明1、学生干部机构分为院、系、班三级,职能基本上一一对应;2、团、学联系会议主席由指派的指导老师担任,副主席原则上也应由老师兼任,成员为团委二名副书记、学生会二名副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部长。系部团、学联系会议组成人员参照设定。秘书处负责“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会议决议执行督查,团、学工作全面协调。3、关于各级干部职数。原则上,“委员会”、“秘书处”、“部”只设一正二副;院级部门干事不超过四名,系级部门干事不超过三名(人文系只设二名,机械系可设四名);班委会每个职能设委员一名;学生协会只设一正二副,超过80人(含80人)的可增设二名副职,参照班级干部对待。4、部分学生协会实行双重管理。协会统归社团部(社团联合会)组织管理,同时接受相关专业系部或学生职能机构业务管理。5、部分学生职能机构下面设有独立管理组织,该独立管理组织直接受本学生职能机构管理。独立管理组织主要指:校园文明劝导岗(系风督导岗)、女生委员会、学生民管会、护校队等,以上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或由其学生职能机构副职兼任,或比照该副职级别。业余团校校长由院团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校长由团委第一副书记担任。附件二:各级学生组织机构干部职数一览表(指导性意见)机构名称组成人员及职数备注正职副职干事院级学生组织机构与干部职数院团、学联系会议团委第一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秘书长1名,组织部部长1名,副主席2名联系会议秘书处122~4组织部112~4宣传部122~4社团部122~4社会实践部122~4文艺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