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
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占道作业类型 3
5 作业区及相关道路区域 4
6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 7
7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14
附录 A 作业区及相关道路区域示意图 23
附录 B 不同占道作业情形的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25
附录 C 部分渠化设施的示意图 56
附录 D 施工标志版面设计图附件 59
前言
随着深圳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占道作业成为一个越发普遍的现象。所有的占道作业都会对城市交通造成影响,并有可能会危及市民的出行安全。因此道路施工人员或单位要确保占道作业有适当的照明、标志及防护等配套设施, 为占道作业提供清晰的预先警告,减轻影响。
因此,为使我市占道作业的安全管理更科学规范。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积极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针对深圳市占道作业的特点,总结出了占道作业安全管理的实践成果。在多次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之上,完成了本指引。
《指引》并不包括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对于未包括在内的情况,道路施工人员或单位要遵照《指引》所列的原则,在需要时,报相关部门审批。
本指引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指引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本指引主要起草人:刘燚明、林明涛、沈志勇、张勇、谢勇利、赵发科、
滕燕宁、陈祖明、刘筠、莫天明。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1 范围
本指引规定了占道作业的类型、作业区的构成、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的类型及其设置的技术要求。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道路占道作业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引,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引。
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 D82-2009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A 182-1998 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JTG H30-2004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GA/T 415-2003 锥形交通路标
JT/T 595-2004 锥形交通路标
GB/T 23827-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
GB/T 18833-2002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道路 Road
本《指引》中的道路,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路、城市市政道路。
道路用地范围 Road Use Range
是指城市道路红线内的用地或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m的公路用地(以红线范围为准)。
占道作业 Road Work
需要占用道路的工程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绿化、照明、灯光景观、广告设施、交通信号、交通监控设备等设施施工或养护作业。
作业区 Work Zone
为服务占道作业,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交通控制区域。作业区由预警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全部或部分组成。
预警区 Advance Warning Area
作业区的组成部分,行车方向的上游,通行的道路区域。通过警示前方有占道作业活动存在,供车辆、行人依据交通标志调整自身行进状态。
上游过渡区 Upstream Transition Area
作业区的组成部分,封闭的道路区域。用以引导车辆从原车道横向平稳地转换到作业区相邻未封闭车道。
缓冲区 Upstream Buffer Space
作业区的组成部分,封闭的道路区域。用以分隔上游过渡区和作业区,为工程操作提供安全保障。
工作区 Activity Area
进行占道作业工程操作的道路区域。
下游过渡区 Downstream Transition Area
作业区的组成部分,封闭的道路区域。用以引导车辆从作业区相邻未封闭车道横向平稳地转换回原车道。
终止区 Termination Area
处于作业区顺行车方向的下游,通行的道路区域。供车辆、行人逐渐回归正常的行进状态。
渐变段 Tapers
通行的道路区域,利用锥形交通路标等设施形成。供车辆、行人横向平稳地转换到作业区相邻未封闭车道。
渠化设施 Channelizing Devices
用以有效隔离人流、车流和作业区及相关道路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