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切实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举措,广泛凝聚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更好地服务法治平遥建设大局,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让宪法家喻户晓,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全社会深刻认识到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树立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意识。
(二)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新精神新举措,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继续开展好“无毒社区”建设工作,我社区在开展禁毒宣传的同时,及时召开各社区民小组长和社区民代表会议,及时部署我社区禁种铲毒工作。积极协助姑孰对沈巷社区辖区内毒品踏查和禁种工作。
(三)大力宣传法治平遥建设举措和成果。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我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举措,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中新网山东淄博12月3日电(签约作者伏晓通讯员冯萍摄影张健)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通过举行晨读《宪法》序言及相关章节,普及宪法知识。通过晨读,孩子们了解了国徽、国歌及宪法的由来和代表的含义,学生表示,之前没接触过宪法,现在通过朗读知道了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活动准则,里面有一些条目是和小学生息息相关的内容,比如受教育权。
四、活动安排
1、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金宝于12月4日在平遥电视台发表主题讲话。
2、依法治县办公室要有效利用法制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在LED屏上滚动展示宣传标语、在阅报亭展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内容。
3、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在新闻媒体刊载宪法知识问答,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宪法知识。
做好需求调查。要以“爱耳日”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XX年度“七彩梦行动计划”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及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项目的需求调查摸底工作,为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助听”项目的实施摸清底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