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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问题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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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问题探讨.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8/11/22 文件大小: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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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问题探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问题探讨
摘要: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商业营销模式,与传统消费模式相
比,其对消费者与经营者都更为简便、快捷。面对纷繁复杂的预付式消费
市场、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不断增多以及消费者维权困境等问题,预付式
消费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亟待强化和健全。立足完善消费者权利和经
营者义务,构建相应的监管制度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如完善团体诉讼
制度,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等,有利于更有效保障预付式消费健康有序的良
性发展。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在时机成熟之际制定预付式消费的专门立
法,以选择“条例”的形式对其加以规制为较优路径。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消费者权益;预付式消费凭证;消费合同;
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P414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3-7217 (2017)
05-0140-05
所谓预付式消费,即消费者向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或第三方支付机构
预先支付一定的资金,在商品或服务的供给方处获取一定凭证,凭该凭证
享受按次或按期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的供给方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则
从消费者预先支付的资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一种新型交易模式。在预付式
消费法律规制视阈屮,对于预付式消费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于通过具体
规制方式以保护地位、信息等方面相对较为弱势的消费者来抵制、限制、矫正经营者在预付式消费中的不法行为,可以说,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是
围绕消费者权益在预付式消费这一语境中的权益受损而采取法律手段予
以完善的。通过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法律规制,以期保护预付式消费中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预付式消费市场的良性、有序、稳健发展。
一、我??预付式消费的风险及根源分析
(一)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风险
发行环节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其一,信用风险。经营者通过发
行预付式消费凭证吸收大量资金并不需付出相应对价。由于缺乏有力事前
监督和事中事后的法律规制,发行机构挪用沉淀资金的行为大多游离于监
管体系之外,从而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其
二,税收流失风险。很多企业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凭证开具发票时,常开成
诸如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目,而不在福利费用和业务招待费用中核算,
从而达到冲抵利润收入的目的。其三,***风险。由于预付卡不记名,且
往往不入账也不开细目发票,即使开发票也经常以其他名目开具,具有相
当的隐蔽性,使得预付式消费凭证发展成为一种***贪腐工具。
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第一,不公平格式条款。就维
护预付式消费中的消费者之合法权益而言,追求实质公平成为理论探讨和
法律实践的应然之意。格式合同在预付式消费中普遍存在,现实中大量经
营者依其“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第二,消费者的维权困境。当消
费者购买预付式消费凭证时,消费者的预付财产随时处于被侵害的危险之
屮。由于消费者法律专业知识的缺乏和维权意识的淡薄,加之预付式消费
中的争议标的金额一般较小、维权成本却较高等原因,致使消费者大都不愿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从而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
(二)预付式消费风险存在的根源分析
从预付式消费凭证的发行环节到使用环节都存在较多风险因素,宂其
根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立法缺失。目前,我国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制仅存在于零散的规
章条例屮,其层级较低,缺乏权威性,不足以有效保护预付式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对预付式消费设置的仅为一般性
法律规定,针对性和具体性不足。立法的缺失使得实践中消费者在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时难度增大。
监管缺位。立法的缺失导致监管的缺位。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职
能的重叠等致使监管主体在进行监管时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在解决预付式
消费争议时,执法部门一般仅靠引导、协调等措施,缺乏法律强制力,处
境尴尬。监管主体、监管职能、监管方式的不明确致使行之有效的监管执
行力的缺乏,这主要在于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制的缺失。
诚信机制不健全。实践中经营者不自律的行为造成了预付费交易的
风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没有真实地披露企业动态信息,无法使消费者
了解到企业实际经营及信用状况。同时,信用的褒贬机制不健全。由于目
前我国尚未形成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违法经营者并未受到申请
银行贷款等权利限制。
二、我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现状及其困境
(一)我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的现状
在我国实践中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在某些规则之
间存在矛盾之处,亟待协调①。在民法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作为平等主体, 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而现实中消费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
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14
年3月15円起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