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1994年关贸总协定》——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类及特点;《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若干法律条文的解释等。
学习重点与难点:《1994年关贸总协定》与47年版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节世贸组织贸易规则的分类及特点
一、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类
(一)按规则涉及领域划分
世贸组织规则包括三大领域,即货物贸易领域规则(《建立WTO协定》附件1A),服务贸易领域规则(附件1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规则(附件1C)。
(二)按贸易规则层次划分
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框架规则和具体规则。框架规则被称为协定,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它们确定了各自领域中的能体现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框架规则,作为具体协议确立的基础,带有指导性。
具体规则体现在贸易协议上,是在贸易框架规则下就某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具体协议,协议客体不同,协议内容也各有差异。如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下达成的具体规则的协议就有:《农业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
(三)按规则接受的局限程度划分
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多边、诸边和展边规则三种。
①多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全部接受的贸易协定与协议所确立的规则,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与下属的各种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具体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②诸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自愿接受的贸易协议中确立的规则,该协议的接受者受到这些具体规则的约束,该协议不接受者则不受这些具体协议规则的约束,如《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对参加者这些协议的规则适用,非参加成员不受这些协议规则的约束。
③展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和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尚未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和地区均可自愿加入的贸易协议,该协议规则对参加者有约束,对不参加者没有约束力。如世贸组织建立后达成的《信息技术协议》规定,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及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均可参加该协议,但需要提交关税减让表、产品清单等文件,并获得该协议已有成员的审议通过。
二、世贸组织规则的特点
(一)转化性
这些贸易规则是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转化而来,其范围受制于基本原则本身的变化,贸易规则要体现基本原则的内涵。
(二)层次性
贸易协定属于框架式的规则,是本领域达成具体贸易协议的指导规则;而贸易协议的规则是具体的,它附属于贸易协定中的规则。
(三)结合性
贸易规则是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与世贸组织涉及的各种领域的具体情况结合的成果,领域不同,结合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
(四)协调性
这些贸易规则是通过多轮多边贸易谈判,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随着世贸组织成员竞争能力的变化和谈判技巧的提高,这些规则也随着调整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