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图书采购邀请函篇一:政府采购邀请函政府采购邀请函各有关供应商: 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方委托,现就塘厦消防整治办办公设备一批(采购编号:TXXXX25)进行询价式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一、采购项目:塘厦消防整治办办公设备一批;数量及配臵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二、报名及洽购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XX年12月9日至XX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2楼(205室)政府采购办事厅。三、合格的报价人(1)具备相应营业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注意: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洽购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证明等)。五、接受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XX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9:30 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2楼(214室)招标会议室。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XX年12月23日上午9:30 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2楼(214室)招标会议室。七、联系电话:(0769)传真: 联系人:钟先生、罗小姐 Email:txcgb@ 八、用户需求书可在以下站下载(1)东莞市政府采购(http://) (2)东莞市塘厦政府站() (3)东莞市财政局塘厦分局站(http://) 九、注意事项(一)投标保证金 1、报价截止前一天,报价人应当按规定通过报价人帐户向采购代理提供报价保证金陆佰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保证金应直接汇入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只接受银行转帐)。报价保证金缴交帐户: 收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东莞建设银行塘厦迎宾分理处账号: 3、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无息)。 4、成交供应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且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无息)。 5、报价文件在报价载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报价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报价。(二)货物要求 1、所有货物都必须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测合格证明,所需资料齐全。 2、所有货物均需上门交货,包安装和调试,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等相关售后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都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的指控。 4、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报满《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三)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范围内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 3、所有货物均需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上门交货、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应设项目负责人专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协调管理工作。 4、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