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3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评审机构(章)
评审员评审组长
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说明
 
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
(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一、基本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1.
机构
营业执照
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对应要求相适应。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税务登记证
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法人条码证书
应有法人条码证书并记录企业机构代码
#2.
人员
技术负责人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检查文件及现场座谈。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技术人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作业人员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3.
基础设施提供
工作场所
企业应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厂房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按企业申证范围检查工作场所的最大能力。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生产设备和
工艺装备
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工序外委时可不提供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但必须具有外委产品的检测能力)。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3.
基础设施提供
生产设备和
工艺装备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现场抽查任意单元任意规格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全查)进行检查,其生产能力通过现场生产进行验证。如产品不合格,允许加倍验证一次。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检测设备
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规定的检测设备。(对于装配型企业,必须有出厂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宜。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1.
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文件;应经过厂长(经理)批准。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员工应理解质量方针。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