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春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确保国家、国防秘密及我校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安全,规范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申请保密条件
1. 以已经确定密级的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
2. 以国防科研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
3. 以国家或部委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项目承担人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者。
4. 以横向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项目承担人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者。
5. 自由选题的学位论文,导师提出内容保密者。
二、论文申请保密程序
1. 导师认为论文内容需要保密,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之前提出申请。
2. 由导师适时安排学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学位论文定密审核表”,及“长春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 发表论文(含毕业论文)保密审批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经科技处认定、学校保密委员会盖章。
3. 论文选题定密后,从事课题的研究生应与导师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保密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及“长春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录用保密承诺书”
“长春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离岗审查表”及“长春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离岗保密协议书”方可离校。
三、论文保密级别及期限确定
论文的保密级别及保密期限由导师参照以下标准提出申请,最终由校保密办确定。
1. 论文选题的项目为已经确定密级的项目,则该论文的保密级别、期限与该项目相同。
2. 论文选题的项目虽无密级,但已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则该论文的保密级别定为“内部事项”,保密期限与签订的保密协议相同。
3. 其他情况下,论文的保密级别应定为“内部事项”,保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4. 如论文选题项目无密级,但该论文确符合定密管理规定,达到,则应首先对该选题项目按定密管理规定重新定密。
四、定密论文存放与保管
1. 定密后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2. 定密后的学位论文,在校图书馆和档案馆各存档一份,研究生部存档三份。由专人管理,不经论文作者或导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定密论文的电子版及资料由研究生导师负责保管,严格按照《长春理工大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要求去做。
3. 因工作关系接触保密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 论文保密期满后,将自行解密公开。
五、定密论文的开题、答辩
,必须参加保密知识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涉密实验室。中途进行涉密论文写作的研究生及导师必须主动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也要进行保密知识考试,未经过涉密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研究生不给予论文答辩。
、送审、预答辩及答辩等环节,所有的纸质和电子文档都必须依照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
、中期检查及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与非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和要求相同,但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必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送审及答辩所聘请的专家应是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保密答辩过程封闭进行,不允许旁听。
。
六、涉密导师及研究生职责
1、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参与保密项目研究时,应对涉密内容进行适当分解、降密处理,并监督参与项目的研究生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自己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不被泄漏。
2、导师要经常对参与保密项目的研究生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监督和检查。研究生要自觉学习和掌握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接受保密教育、检查和管理。
3、对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或完成的毕业论文中涉及保密项目的内容,导师应严格把关,尽量避免在论文中提及任务来源、类型等涉密内容。公开发表涉及保密内容的学术论文(论著),应履行科技论文(论著)保密审查手续。
4、应在研究生离校前,导师要求其将所保存的涉密文件、资料移交给有关人员,并做好移交手续,清理所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信息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服从学校及导师安排。
,延期三个月毕业,并且给予纪律处分,相关材料写入个人档案;对于有重大泄漏国家秘密事故的涉密研究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属研究生部学位办。
附件: 1. 长春理工大学学位论文定密审核表
2. 长春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 发表论文(含毕业论文)保密审批表
3. 长春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保密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4. 长春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录用保密承诺书
5. 长春理工大学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