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10年7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法》、金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经济活动以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设置审计监察中心,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中心编制3人,目前暂时只有设经理1名,由总裁管理,并对总裁负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内部审计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和检查监督,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实现经济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审计师、会计师以上的职称。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精通审计业务,并具备内部审计工作职业道德。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权,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其进行阻挠、打击和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
第七条审计监察中心应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审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对公司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
3、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要求。
5、检查有关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否健全。
6、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缺陷,应向公司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监察中心在审计进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限: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
2、审核会计凭证、账表、决算,检查公司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和检查会计软件,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
3、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九条审计监察中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审计监察中心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上级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如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实施审计。
内部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