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台环字(2007)第 4 号
台江区环保局 2007 年工作计划
2007 年台江区环保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
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
健康为中心,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重
点,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
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台江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
良好的生态环境。
重点工作是,(一)围绕巩固和提高“福州市,确保按期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对福州市复查验收。(二)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推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节能
降耗,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的减排任务。(三)继续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和环境声学质量达
标;实施闽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和内河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
源水质达标并使改善内河水质得到改善。(四)组织实施新一轮
(2006-2010 年)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对
策措施,实现年度目标;(五)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切实加强环保监理、监察工作,建立健
全制度,提高行政效率,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六)加强
环境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做到即使、准确、全面、科学地监测并能综合评价我区环境质量
和变化趋势。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
价法》规定,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准入要求,从严审批。做好
辖区内及飞地工业区的环境管理,使规划“环评”执行率达 80%
以上,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 100%,“三同时”执行率达 90%
以上。
(二)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要提高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执行率,通过执法检查和
环保专项行动,查处建设项目环保违法企业,要加大对未审批先
建设、未验收就投产建设项目的处罚力度。
(三) 继续提高环保“窗口”服务功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特点和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的要
求,环保“窗口”应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按规定的
时限办结各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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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坚持定期回访制度
坚持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环保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控制
(一) 加强对东南区饮用水源长效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继续开展日常检
查,坚持每月两次以上的检查制度,特别是加强一级水源保护
区内取水口和各码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敦促
水源保护区内各有关单位制定管理措施,明确日产监管的责任
人,做到职责明确、依法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情
况数据库,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个数、排污量等
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 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环境噪声达标区
确保烟尘控制区运行的锅炉、窑炉、大灶的污染物排放达标
率 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100%,继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保持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固定声源噪声排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