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上招投标系统资格后审招标人(代理用户)操作说明
登陆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中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
用户登录该系统之后,进入首页面(如上图所示)。
、项目登记
招标办进行项目的立项登记,填写完信息之后,按下面的
(如上图所示),该项目信息记录即保存成功。在进行项目立项登记时,如果建设单位未入库,请带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入库。
在待审核项目中,将已经保存好的立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准备。
、招标准备
建设单位登陆该系统。在待初步发包项目中,进行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
发包方案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如上图所示),添加标段内容。
新增标段中,标段序号可以自行选择,红色字体为必填项,填写完之后,点击“保存标段”。
编辑完发包方案后,在发包方案项目页面上显示已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登记好发包初步方案后,由代理公司登陆系统进行发包准备。如果自行招标,则由甲方进行发包。
代理公司登陆系统成功后,点击“招标组织形式”,进入招标组织形式首页,在待处理项目页面中,显示已发包的项目,点击“转到招标组织形式”进行下一部操作(如上图所示)。
代理公司操作招标组织形式成功后,进行上报,由招标办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
点击“发包管理”,进入发包管理首页面(如上图所示)。
点击“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在待发包项目页面中,将发包的项目转到公告(如上图所示),进行下一步公告内容的编辑。
代理公司在进行发包管理的公告操作时,资格审查方式请注意选择。
公告创建完成之后,在已发包项目页面中,显示其发包的项目,并进行网上申报。(如上图所示)
在已审核项目的页面中,可以看到已通过审核的项目。如果公告在日后需要延发或是重发,代理公司在已审核项目中,取消原公告的发布后直接点击“重发公告”即可进行公告的重发;直接点击“延期公告”即可进行公告的延发。
注:其他招标类型与施工招标操作类似,以下不再做具体说明。
点击“招标文件备案”,进入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的编辑。
在待文件备案项目中,将其要发包的项目转到招标文件备案(如上图所示),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进行上报,招标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进行最高限价公示。
3、限价公示
代理公司进行限价公示的操作,在最高限价公示环节,有一个暂定价及拟采用发包方式备案表,该备案表是为以后该项目进行二次竞价做准备的,请代理公司操作时注意。限价保存成功后,进行上报,招标办审核。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期内,投标人在网上提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网上逐一答复,投标人可以进行答复,还可以查看其它投标人的提问与答复情况,但系统会做投标人信息屏蔽处理。
答疑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汇总投标人的疑问,如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则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修改,同时形成一个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格式)并打包成招标(答疑)文件,此项工作由招标文件制作工具来完成,然后进入系统上传招标(答疑)文件提交招标办审核即完成招标文件答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