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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XXXXXX分场
2011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我厂生产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中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患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本措施中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在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环境或条件下工作或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厂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分类
第四条根据我厂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我厂的职业病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尘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
职业中毒:二氧化硫中毒,二氧化碳中毒,氨中毒
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手臂振动病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
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烧伤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
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焦炉工人肺癌
XX分场主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有尘肺,二氧化硫中毒,二氧化碳中毒,中暑,化学性皮肤灼伤,化学性眼部烧伤,有噪声聋等
第三章 XX分场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五条 XX分场尘肺病防护措施
尘肺病是指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一种慢性、进行性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电热分场检修工作现场接触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是煤粉、煤灰等。防护措施有:
改善作业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在扬尘的地方(如皮带、卸煤沟、煤场、运煤公路、灰库等)洒水降尘。
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罩等。如果在较封闭环境下作业,应安装通风设备进行通风排尘。
XX分场有毒有害作业防护措施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电热分场检修工作现场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主要有升压站SF6开关处,脱硫塔烟气管道、容器附近,化学炉内加药间,电缆沟隧道,化学水处理设备附近,强酸、强碱罐附近等,常见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有油漆,涂料,稀释料,含苯、烷、***化物的材料,电气焊烟尘,SF6气体衍生物,SO2,CO,氨气等。防护措施有:
尽量采用环保、低毒或无毒的材料。
在封闭环境下作业,应装设通风设备进行通风以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佩戴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强酸、强碱作业者应着耐酸、耐碱工作服;接触有毒粉尘者应穿防尘工作服;接触局部作用强或经皮中毒危险性大的物质,应戴相应质地的防护手套;接触经皮肤进入能力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