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自贡市沿滩区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号),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合理量化、综合评价的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全面、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绩效考核实施范围和对象
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实施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绩效考核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挂钩,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绩效分配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挂钩,达到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目的。
(三)统筹兼顾原则。各单位在区卫生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的范围内,对社会公益性强、技术要求高、医疗风险高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档次,打破平均主义。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绩效考核包括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和对其工作人员的考核两个方面。
(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用药、上网采购、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工作情况。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审核、报销、监管等工作。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机构、人员、服务、药品、财务等实行统一管理。
(5)中医药服务。主要考核中医科室设置、中医人员配置、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服务量。
(6)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7)院内建设与管理情况。
(8)群众监督与评价情况。
主要考核传染病的防控、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慢性病的防治、老年人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情况;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合理用药、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
服务量;参与新农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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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诊疗、护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体检,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数量;医疗质量、医疗工作效率、诊疗费用、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质量;药品使用(含中医药)、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3)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主要考核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和岗位设置、制度文化建设、双向转诊等内容。
(4)主要考核中医科室设置、中医药人员配置、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服务量。
(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附表1、2、3)逐项打分,计算出考核得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管理考评、业务考评与效果考评相结合。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
(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二)区卫生局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10月上旬集中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五、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卫生局进行考核;村卫生室由区卫生局委托其隶属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考核。
(二)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区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于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由其隶属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