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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交往时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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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交往时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doc

上传人:ying_zhiguo01 2015/9/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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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交往时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经济交往时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周律师:
您好!
我公司与某贸易公司达成了总价为100万人民币的口头协议,约定由其在半年内供应我公司某种原材料。为此,我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给某公司,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两个月后,某公司以原订合同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我公司同意加价,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他们将不认可双方之前达成的口头协议。请问:双方之前签订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该口头协议有效,而对方坚持不履行合同的话,我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我公司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读者:张可新
张可新读者:
您好!
首先,你们签订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QQ、微信)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记载内容的形式。贵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的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注:绝大部分合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因此,你们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某公司必须履行协议,否则就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定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是,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30万元的定金已经实际给付对方,似乎定金条款已经生效,但是该定金有两个缺陷,一是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定金最多为20万元,超过20%的部分无效;二是定金条款也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该定金的效力存疑。退一步说,如果对方认可也只能认定20万元为定金,多支付的10万元为预付款。贸易公司实际返还贵公司人民币5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双倍返还的定金,10万元为返还的预付款。
再次,违约金与定金不可以同时适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权在未违约方。但是,如果某贸易公司的违约给贵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贵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贸易公司进行赔偿。
最后,如贸易公司坚持自己的主张,贵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和解
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大家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消除误解,达成谅解,最终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邀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在第三方的居中斡旋下,最终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仲裁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其形式既可以是事先或者事后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也可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