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依据、适用范围
编制目的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程序,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力、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控制和处置事故,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特编制《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安监第
1号令)、《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AQ/T9002—20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国务院令第30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编制导则》。
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
《河南省<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安委〔2009〕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09]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技术规范和指南性材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编制导则》(AQ/T9002—200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矿各原煤生产(基建)单位及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中,由于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应急预案体系
《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及11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附录)
制定《预案》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救援体制,事故现场施救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以行政领导为主,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和指导,必要时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指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和应急机制。
(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本矿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理,使应急救援工作不断完善、规范。
(6)快速反应,协调对应原则。以本矿辅助救护队为主,建立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
(7)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原则。不断加强本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概述
宝丰嵩阳盛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