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la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SL204—98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实施日期:1998年5月1日
前言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
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
第三部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7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规范的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焦居仁刘震刘万铨曾大林蔡建勤王欣成
姜德文汪有科严国民付永杰
目次
1 总则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3 拦渣工程
4 护坡工程
5 土地整治工程
6 防洪工程
7 防风固沙工程
8 泥石流防治工程
9 绿化工程
条文说明
1 总则
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计和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技术依据。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编制要求: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本规范适用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施设计阶段可参照本规范进行编制。
2 新建、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其内容和深度应与项目主体工程所处的阶段要求相适应。
3 已建、在建项目须直接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或技施设计阶段深度要求的水土保持设计。
开发建设项目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 对征用、管辖、租用土地范围内的原有水土流失进行防治。
2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 废弃土(石、渣)、尾矿渣(砂)等固体物必须有专门存放场地,并采取拦挡治理措施。
4 采挖、排弃渣、填方等场地必须进行护坡和土地整治。
5 开发建设形成的裸露土地,应恢复林草植被并开发利用。
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通过现场查勘和调查研究,经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协商后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项目建设区:指开发建设单位的征地范围、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
2 直接影响区:指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直接危害的范围。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查清水土流失的现状,预测由于开发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及布局,确定水土保持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制不同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开发建设项目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应因地制宜地采取拦渣、护坡、土地整治、防洪、防风固沙、防治泥石流、绿化等防治措施,使新增的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区内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工程安全得到保障,泄入下游河道的泥沙显著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及防治措施技术的确定,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遵循水土保持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该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阶段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项目区责任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概况。
2 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3 生产建设中排放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