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 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新建生产车间项目厂房
工程部位
钢结构焊接施工
接受交底人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材料质量要求
(1)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规标准规定。当采用其它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2)钢材的成分、性能复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的主要焊缝采用的焊接填充材料应按生产批号进行复验。复验应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
(3)焊接T性、十字形、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时,设计宜采用抗层状撕裂的钢板。钢材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节点形式及板厚和受力状态的不同情况选择。
(4)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1995)、《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1995)的规定。
(5)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1994)、《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1995)及《碳钢药芯焊丝》(GB/T 10045-2001)、《低合金钢药芯焊条》(GB/T 17493-1998)的规定。
(6)气体保护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GB/T 4842-2006)的规定,%。
(7)气体保护焊使用的CO2气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 2537-1993)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工程中主要构件的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的CO2气体质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的要求,即其CO2 含量(V/V)%,水蒸气与乙醇总含量(m/m)%,并不得检出液态水。
(8)钢材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图1):
1)清除待焊处表面的水、氧化皮、锈、油污。
2)焊接坡口边缘上钢材的夹层缺陷长度超过25mm时,应采用无损探伤检测其深度,如深度不大于6mm,应用机械方法清除;如深度大于6mm,应用机械方法清除后焊接填满;若缺陷深度大于25mm时,应采用超声波探伤测定其尺寸,当单个缺陷面积(a×d)或聚集缺陷的总面积不超过被切割钢材总面积(B×L)的4%时为合格,否则改板不宜使用。
3)钢材内部的夹层缺陷,其尺寸不超过上述2)的规定且规定且位置离母材坡口表面距离(b)大于或等于25mm时不需要修理;如该距离小于25mm则应进行修补、
夹层缺陷是裂纹时,如裂纹深度超过50mm或累计长度超过板宽的20%时,该钢板不宜使用。
交底内容
(9)焊接材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焊丝、焊剂和熔嘴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由专人保管。
2)焊条、熔嘴、焊剂和药芯焊丝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干。
3)底氢型焊条烘干温度应为350~380℃,~2h,烘干后应缓冷放置于110~120℃的保温箱中存放、待用;使用时应置于保温筒中;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凿大气张放置时间超过4h应重新烘干;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受潮的焊条不应使用。
4)实芯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