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王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件
发改办产业(2011J1547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
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
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识中纪
发(2011J21 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
称两部委)共同负责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
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O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监督检查总体要求
围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用 2 年左右的
时间,对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突
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中央企业为重点,同时兼顾
地方,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发现和纠正专项投资项目实施
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发挥
效益,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
实现。
二、监督检查项目范围
将 2∞9 年、 2010 年安排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
项目中的中央企业项目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同时兼顾地方
切块项目。地方中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按要求上报项目建设相关情况 O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项目决策行为 O 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
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项目审批及土
地、环保手续是否完备。
(二)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建
设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执行是否
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O
(三)项目资金管理。国家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单
位是否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
-2 一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两部委成立联合检查办公室,统一研究、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工作 O 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
关中央企业负责对本地区、本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实施情况的
监督检查。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 一)自查阶段。 2011 年 8 月底前,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
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
织本地区、本企业对 2∞9 年、 2010 年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
自查, 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
三份及电子版报送两部委联合检查办公室(汇总表见附件,请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产业协调司子站" 工作动态"栏目、工业和信
息化部网站规划司子站"文件发布"栏目下载)。
( 二) 重点抽查阶段。 2011 年 9 月份,两部委结合地方、中央
企业自查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 对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