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T 0601-2000 沥青取样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在生产厂、储存或交货验收地点为检查沥青产品质量而采集各种沥青材料的样品。
1. 2 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粘稠或固体沥青不少于 1. 5kg;液体沥青不少于 1L;沥
青乳液不少于 4L。
进行沥青性质非常规检验及沥青混合料性质试验所需的沥青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仪具与材料
2. 1 盛样器:根据沥青的品种选择。液体或粘稠沥青采用广口、密封带盖的金属容器(如锅、桶等);
乳化沥青也可使用广口、带盖的聚氯乙烯塑料桶;固体沥青可用塑料袋,但需有外包装,以便携运。
2. 2 沥青取样器:金属制、带塞、塞上有金属长柄提手,形状见图 1。
3 方法与步骤
3. 1 准备工作
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干燥,盖子是否配合严密。使用过的取样器或金属桶等盛样容器必
须洗净、干燥后才可使用。对供质量仲裁用的沥青试样,应采用未使用过的新容器存效,且由供需双
方人员共同取样,取样后双方在密封上签字盖章。
试验步骤
从贮油罐中取样
1)无搅拌设备的贮罐
(1)液体沥青或经加热已经变成流体的粘稠沥青取样时,应
先关闭进油阀和出油阀,然后取样。
(2)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液面高各为 1/3 等分处,但距
罐底不得低于总液面高度的 1/6)各取规定数量样品。每层取样后,取样器
应尽可能倒净。当储罐过深时,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 3 次取样。
对静态存取的沥青,不得仅从罐顶用小桶取样,也不能仅从罐底阀门流出
少量沥青取样。
<3)将取出的 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
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检验。
2)有搅拌设备的贮罐
将液体沥青或经加热已经变成流体的粘稠沥青充分搅拌
后,用取样器从沥青层的中部取规定数量试样。
3. 2. 2 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
1)设有取样阀时,可旋开取样阀,待流出至少 4 kg 或 4L 后再取样。
取样阀如图 2 所示。
2)仅有放料阀时,侯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
3)从顶盖处取样,可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
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时间间隔均
匀地取至少 3 个规定数量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
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
进行检验。
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
沥青储存池中的沥青应待加热熔化后,经管道
或沥青泵流至沥青加热锅之后取样。分间隔每锅至
少取 3 个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匀后再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检验。
3. 2. 5 从沥青运输船取样
沥青运输船到港后,应分别从每个沥青仓取样,每个仓从不同的部位取 3 个样品,混合在一起,
作为一个仓的沥青样品供检验用。在卸油过程中取样时,应根据卸油量,大体均匀的分间隔 3 次从卸
油口或管道途中的取样口取样,然后混合作为一个样品供检验用。
3. 2. 6 从沥青桶中取样
1)当能确认是同一批生产的产品时,可随机取样。如不能确认是同一批生产的产品时,应根据桶
数按照表 1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