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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一级防雷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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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一级防雷规范.doc

上传人:xxj165868 2015/9/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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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一级防雷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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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防直击雷的接闪器应采用装设在屋角、屋脊、女儿墙或屋檐上的避雷带(),并在屋面上装设不大于10m×10m的网格。突出屋面的物体应沿其顶部四周装设避雷带,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当利用金属物体和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
  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规定如下:
       专设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18m。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18m,但建筑外廓各个角上的柱筋应被利用。
  为防止止雷电波的侵入,进入建筑物的各种线路及金属管道宜采用全线埋地引入,并在入户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及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连接。当全线埋地电缆确有困难而无法实现时,可采用一段长度不小于 的铠装电缆或穿钢管的全塑电缆直接埋地引入,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其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管应与接地装置连接;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还应装设避雷器,并与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管及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注:ρ为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有条件时宜将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和引下线与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隔开。--3的要求。-4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如达不到时应相互连接,。
当`L_x≥5R_i`时,
`S_(a1)≥(R_i+L_x)`
(-1)
当`L_x<5R_i`时,
`S_(a1)≥(R_i+)`
(-2)
`S_(a2)≥`
(-3)
`S_(cd)≥`
(-4)
式中  Sa1——当金属管道的埋地部分未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时,引下线与金属物体之间的空气中距(m)。
      Sa2——当金属管道的埋地部分已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时,引下线与金属物体之间的空气中距离(m);
      Ri——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
      Lx——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Scd——防雷接地装置与各种接地装置或埋地各种电缆和金属管道间的地下距离(m);
      Kc系数,。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金属物(钢筋、钢结构)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