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4
文档名称: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doc

格式:doc   大小:4,713KB   页数:5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doc

上传人:977562398 2018/12/3 文件大小:4.60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12
项目名称:《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编制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24)
院长:胡厚国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主持人:刘复友总规划师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董扬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张卫华所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丁峰副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主创规划师:唐厚明高级工程师
韩鹏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谢松副主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徐涛松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李娜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许跃东工程师
王昭工程师
邬登悦助理工程师
孙竹工程师
薛小敬工程师
刘旭东工程师
项目审核人:杨西宁所长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审定人:胡厚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及土地使用 1
第三章开发强度 5
第四章建筑间距 6
第五章建筑退线 9
第六章建筑高度 12
第七章绿地生态 14
第八章道路交通 16
第九章地下空间利用 23
第十章配套设施 24
第十一章景观风貌 27
第十二章水系控制 30
第十三章附则 32
附录A:相关图表 34
附录B:名词解释 38
附录C:计算规则 40
第一章总则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宣城市实际制定《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建筑总平面设计、市政道路设计及各项建设工程与城乡规划管理,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图则”两部分组成。
(一)“控规通则”是城市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与引导,是国有土地使用建设开发的通用性管理规定。
(二)“地块图则”是明确地块使用性质、控制指标、配套设施等具体规划建设要求的管理规定。
开发管理过程中,应按经政府审批的“地块图则”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管控,尚未审批的“地块图则”区域,则按“控规通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管控。
本通则实施过程中,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可依法进行修订。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及土地使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混合使用按本章第七条、八条执行。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性应坚持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其用地适建比例、适建范围,应按表2-1规定执行,仅需表达单一用地性质。
表2-1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比例及范围表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适建比例
适建范围
大类
中类
R
R1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5%(计容面积)
居住用地包含的内容、小型商业、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0%(计容面积)
居住用地包含的内容、小型商业、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适建比例
适建范围
大类
中类
A
A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90%(计容面积)
行政办公用地包含的内容、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2
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70%(计容面积)
文化设施用地包含的内容、宿舍、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3
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90%(计容面积)
教育科研用地包含的内容、宿舍、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4
体育用地
体育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80%(计容面积)
体育用地包含的内容、商业、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90%(计容面积)
医疗卫生用地包含的内容、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6
社会福利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90%(计容面积)
社会福利用地包含的内容、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7
文物古迹用地
——
文物古迹用地包含的内容、附设的市政设施、附设的交通设施、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A8
外事用地
——
外事用地包含的内容、附设的市政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