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学德育导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按照“教好每一个学生”的目标和创建“全员参与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德育工作体系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XX市中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太教政宣〔XX〕14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实施德育(成长)导师制。
一、工作目标:
。
2. 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创建“全员参与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德育工作体系。
、集体活动相结合的形式,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
一、工作原则:
。德育(成长)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德育(成长)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德育(成长)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德育(成长)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德育(成长)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三、导师聘任和职责:
(成长)导师的聘任:学校党员教师、德育干部、班主任、心理指导教师、退休教师、家委会成员和热心于学校德育工作的校外人士等作为德育导师的主要力量,学校教师自愿申报。
(成长)导师的职责: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德育(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四、组织与管理:
“德育(成长)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校的“德育(成长)导师制”的实施,德育办具体落实该项工作。各成员明确职责,经常、及时、细致地开展教育工作。
组长:王建忠(校长)
副组长:高惠娟(分管德育校长)、滕金花(德育主任)
组员:戈亚芳(副校长)、顾建平(副校长)、李芳(德育副主任)、黄永刚(总务主任)、倪牡丹(教导主任)、张建良(教科室主任)、陆惠琴(人事秘书)、张静燕(心理咨询老师)。
(1)导师聘任、培训制度:
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德育(成长)导师制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名单,颁发聘书。学校德育(成长)导师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导师工作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2)学生德育(成长)档案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