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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件】税务行政复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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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件】税务行政复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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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件】税务行政复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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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税务行政复议
dae_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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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其他相关法律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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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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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现状与成因
(一)现状

,败诉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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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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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日,江苏省甲县某回收公司运输两车废钢途径安徽省乙县城。由于公司使用的运输车辆挂的是乙县车牌,当车停留在乙县时,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公安部门认为回收公司收购手续不齐,于是连车带货一同扣押,并协调当地国税部门处理。国税部门检查中发现甲县某回收公司运输废钢没有持《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并且使用的是已经作废的发票,于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当事人因赶路心切,愿意当即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嫌告知手续麻烦,便当场收缴了款项。04年2月16日甲县某回收公司上级内审部门认为,当时安徽乙县国税部门对其罚款未制作书面处罚决定书,并且又未告知其复议和诉讼的权利,以罚款太多为由,不予列支,并责令该公司复议。该公司书面向安徽省乙县国税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复议申请。安徽省乙县国税局认为,虽然当时处罚未履行告知手续,但事隔已半年,依法该纳税人既不能复议也不能起诉了。遂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于是江苏省甲县某回收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结果乙县国税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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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宴宾酒楼被查出开具餐饮收入收款收据76份,金额21387元,开具国税商业零***21份, 金额31334元。黄山区地税处罚如下:追缴税款外,根据《征管法》对偷税行为罚款一倍3822元,根据《发票管理办法》针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罚款9800元。征纳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一)概念解析
dae_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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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
是指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主体:税务行政相对人
标准:“认为”
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时,同时附带审查…)
效果:行政侵权
机构: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审查: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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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
是指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主体:税务行政相对人
标准:“认为”
对象: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效果:行政侵权
机构:人民法院
审查: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