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湖北省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其中旱涝灾害尤为严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与湖北省的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同时也与生态环境变差,蓄洪空间减少和水利工程长期存在的重防洪、轻防旱等有关。旱涝灾害是在天气气候因素、地貌因素、环境资源因素、抗灾能力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和发展的;旱涝灾害的形成,自然条件固然很重要,但形成严重灾害,则与人为因素有密切关系。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水旱灾害的发生。
关键词:水旱灾害水利设施灾害防治
1、湖北历史
湖北因地处洞庭湖以北而得名,建省始于公元1644年(清康熙3年)。历史上湖北主要地区隶属荆州。自隋朝(公元581年-618年)开始,湖北部分地区为鄂州所管辖,故湖北简称“鄂”。战国(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时属楚地,人们在泛称湖北时,经常使用“荆楚大地”。
湖北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据史传载,五千年前,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就出生在随州市,神农尝百草就发端于神农架。在武汉市黄陂区发掘的距今3500多年的“盘龙城”遗址,是中国已发现的最古老的城池之一。
    湖北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曾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其青铜冶炼、丝绸彩织、刺绣、漆器制作等方面达到很高的水平。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是世界古代乐器中的珍品。屈原的《离骚》更是中国诗坛上的千古绝唱。
然而,即使湖北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她仍然无法得到上天长期的眷顾,水旱灾害在这片土地上频繁地发生着。
2、湖北水旱灾害特征及成因
湖北省旱涝灾害按出现时段,洪涝可分为梅涝、盛夏涝、春涝和秋涝,干旱可分为伏秋干旱、春夏干旱、秋季干旱和冬季干旱,因而具有季节性;认为按灾害严重程度,干旱可分为鄂东北干旱严重区、鄂东中部伏秋旱严重区、鄂西北春夏旱严重区和鄂西南干旱不严重区,洪涝可分为鄂东中部和江汉平原梅涝区、鄂东北和鄂东南春梅涝严重区、鄂西南夏秋涝区和鄂西北和三峡河谷少涝区,因而具有区域性;此外,还具有延续性、阶段性、周期性和连发性等特征.
由于湖北省位于长江中下游, 全省共有江河堤防7050公里,过境客水量大,降雨在时空上分布不均,是造成湖北水旱灾害频繁的重要原因。全年降水分布具有典型的东亚季风特征,即全年以冬半年为主的大部分时段(10~5月)受地面东北季风和高空西风槽影响,主要雨带位于湖北省沿江江南地区,尤其是鄂西南、鄂东南两山区;夏半年(7~9月)受地面西南季风和高空副热带高压影响,主要雨带位于鄂西山区;两者之间过渡期即梅雨期(6月中下旬至7月上中旬)受地面准静止锋和高空江淮切变线影响,强雨带主要出现在鄂西南、江汉平原中南部到鄂东一带地区.
历史资料和现代记录均清楚地表明,长江中游旱灾的发生频次和灾情与洪灾基本相当,中下游地区既是水灾的高发区,,,长江中游地区的洪水屡屡成灾,、地貌等自然条件密不可分,、河流湖泊的调蓄能力、洪涝灾害的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