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家庄******有限公司
音乐节
合作协议
出品机构:石家庄******有限公司
项目统筹:音乐节组委会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2015年8月3日
“*******音乐节”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石家庄******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磋商,本着自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音乐节”(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主题:2015年第一届“***********音乐节”
合作时间: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项目地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任:项目运营的投资执行、明星乐队邀请、冠名赞助招商、项目推广宣传、项目现场使用规划、导演团队执行、策划设计、灯光音响舞台搭建、统筹管理等相关工作。
2、乙方责任: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音乐节举办场地位于石家庄的“***********”作为项目使用场地,负责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手续审批及项目执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水电、厕所、场地卫生、现场售票窗口等基础需求;项目执行的三天时间内,除本项目外,场地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合作举办甲方自有品牌:第二届石家庄“”项目,音乐节组成部分:舞台演出区、商家展示区、餐饮区、露营区、游乐区等内容。
4、协议签订三日内、甲乙双方派专人成立项目组委会,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一名,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人担任,甲方指定总指挥:
***担任;乙方指定副总指挥***担任;共同负责项目的各区域规划布置管理、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5、甲方在项目的广告宣传中,均体现乙方名称,即:“************”字样。
6、乙方配合甲方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及物资提前10天进入现场安装,保障项目设备物资在场地的安全工作,并于项目结束后配合甲方顺利撤离场地。
:利润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分配门票销售额,所销售门票除成本(大麦网分成几票纸费用)12%外,剩余88%,按甲方占其中的85%,乙方占其中的15%,票值分三档,其中:学生票100元,预售票120元,预售通票300元,现场售票150元,为方便操作,每张按100元计算(除赠票外),通票按三张计算;乙方会员持会员卡可享受8折优惠。
2、项目现场乙方目前自有经营内容:场地外化妆品店1家、糕点1家、冷饮1家、饭店1个、房车;场地内10辆房车、烧烤摊1个、北京杨春花自助1个、饮品摊位2个、儿童游乐场1个(注:所有商家经营面积按现有经营面积实行,按公安要求项目现场不可销售啤酒白酒及玻璃瓶装饮品),照常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区域经营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用于音乐节的各项开销,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场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否则乙方不得享受项目分成。
甲方招商独家展示内容有:房产;各类汽车;快消品(酒、食品、饮料)④创意集市(玩具、礼品等)⑤冠名商(不限制行业)(注:如乙方招商商家中含有以上独家招商展示商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