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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案件事实认定
姓名:彭勇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学理论
指导教师:温晓莉;谢鹏程
20070420
摘要
案件事实认定是诉讼的基本任务之一。什么是事实,什么是案件事实,如何
获得符合案件事实真相和程序正义的案件事实认定,是法理学和诉讼法学的边缘
领域,也是法学中争议较大的基本问题。
案件事实认定与认识论和证据规则紧密相连,在不同的认识阶段,在不同的
证据规则约束下,以及不同的认识能力等条件下,都可能产生出不同的案件事实
认定结果。在认识论上,人的认识能力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人
们认识案件事实的时候,既有获得事实真相的目标要求,又有不能完全还原过去
事实的局限。案件事实由证据构成,在证据价值上,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
联性以及程序正义对于证据的要求,都决定着案件事实认定上的要求,外在地说,
证据决定着案件事实的构成,并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事实的本身,内在地说,证据
所体现出来的理性和价值,从程序上保证着案件事实的相对合理性。不同法学流
派持有不同的法律认识论,不同的诉讼过程在认识能力和价值选择上存在着一定
的差异,因此,同一案件可能产生不同的案件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认定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则,有特定的认定方法,同时,在案件事实
认定和法规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目前来看,案件事实认定与认识论原则、
逻辑形式规则和法律规则密不可分,在事实与规则之间,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多
种途径来进行案件事实认定,从而解决案件事实认定中遇到的难题。案件事实认
定一般从证据重构、推定判断和生活经验等来寻找恢复过去的事实,并以此为基
础来适用法律,而适用法律规则进行案件事实认定的时候,要进行多种尝试,从
合理解释法律到运用诠释学解释法律,直到解决认定为止。
案件事实认定最终指向的是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在理论上,案件事实认定可
以解决案件事实真相、认定原则与规则问题,从而达到相对公平。在实践上可以
帮助法官等诉讼参与人清理观念,促进我国审判制度改革,审判模式更新。
本文在案件事实认定的理论基础和认定方法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创新点在于
首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概念作了分析与评判,其次把案件事实认定放在不同认识
论下和证据价值上去考量,并就不同法学流派因对法律的认识不同,在指导案件
事实认定上会产生不同的认定结果进行了探索,最后指出案件事实认定需要多种
方法进行,必要时引入解释学和诠释学方法,这样的案件事实认定才对法官在案
件审理时具有指导意义,才能体现社会公正,也有助于我国审判制度改革。

关键词:案件事实;认定;方法;意义
I
Abstract
The fact-finding of a case is the essential problem of a lawsuit. It requires that the
judge should at first make clear what the fact is, what the fact of the case is, as well as
how to acquire the truth corresponding to the case and the fact-finding of a case in the
procedural justice. This is the frontier field of jurisprudence and procedural law and is
also a controversial subject in the science of law.
The fact-finding of a case is tightly associated with the viewpoint of epistemology,
evidential value and jurisprudence. Different cognitive phases, cognitive rules and
different evidential values are required to be embodied in different fact-findings of a
case, thus resulting in different judgments. For epistemology, human beings are being
understood as bination of indefinite and finite characteristics. Th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