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 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4月,前身为黄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一、二科和办公室,行政编制共10人。1986年12月,黄县改名为龙口市,原黄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更名为龙口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10月,迁至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口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2
3
4
5
6
7
8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2015年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5年预算
项目
2015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按功能科目(项级)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公共安全
三、事业收入
检察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行政运行
五、其他收入
“两房”建设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127
侦查监督
3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0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2015年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
支出
小计
基本
工资
津补贴
其他
小计
住房
公积金
住房补贴
其他
合计
21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0
204
04
检察
2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