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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云南财经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7〕114号
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并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财经大学
2017年4月26日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学****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经世致用人才,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方为有效。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保留和恢复入学资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包括入学后新患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复核,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
,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退役后2年。
(二)恢复入学资格
,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恢复入学资格,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愈,学校复查合格,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查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逾期不重新办理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第三条的规定保留、恢复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但尚未取得学籍而要求放弃入学资格者,按退档处理。
第五条新生入学按专业编班(专业班),并由所在学院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配备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一般由专业教师担任,负责了解学生的学****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学****以及拟定个人培养计划。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未经注册,不得参加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必须向所属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学制
第七条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按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八条凡符合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不能在基本学制四年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推迟毕业。提前毕业或推迟毕业者,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三章考勤
第九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社会实践、军训、时事政治学****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以旷课论。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军训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
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8学时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旷课累计达8~15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旷课累计达16~23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