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变电站工程
土建分包工程
施
工
合
同
总承包商:秦皇岛燕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商: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14年月日
110kV黄塘变电站工程土建及配套线路
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甲方):秦皇岛燕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新建变电站工程土建分包合同
工程地点:忻州市河曲县
二、工程分包范围
本变电站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配电装置楼(包含一般土建、上下水道、采暖、通风及空调、照明等);
2、主变压器系统(包含构支架基础、主变压器设备基础、主变压器油坑及卵石、事故油池等);
3、110kV构支架及设备基础(包含110kV构支架基础、110kV设备支架基础、构支架、设备支架、钢横梁、爬梯及其吊装等);
4、无功补偿设备基础(包含电容器组及消弧装置基础、电抗器基础等);
5、避雷针塔(含塔基、避雷针塔及其吊装等);
6、电缆沟道(包含预埋铁件、盖板等);
7、站区给水系统(包含站区给水管道等);
8、站区、站外排水系统(包含排水管道等);
9、消防泵房(包含一般土建、照明等);
10、消防水池(包含浮球、进水管等);
11、站区道路及广场;
12、围墙及大门;
13、站区特殊构筑物(含挡土墙、护坡、排水沟等);
14、地基处理(含大型土方、桩基础、地基强夯等);
15、站外道路(含混凝土道路、土石方、挡土墙、护坡、桥涵等);
16、站外水源、站外电源;
17、办公、生活用施工临建(活动板房及其拆装除外);
18、110kV临江至黄塘站线路和110kV黄塘至南光两条单回路送电线路工程本体工程;
19、光缆架设工程、铁塔三牌安装(不含铁塔三牌制作)、相色油漆;
20、站区绿化、站外绿化
21、绝缘子等甲供材的抽检;
22、旧线路拆除及回收(运回建设方的仓库);
23、建设单位提供的对应材料卸车、清点及保管;
24、构支架、避雷针及室内外预埋件接地(含配电装置楼天面的避雷带的安装及接地等)等;
25、其他:室内照明电缆预埋管、按图纸标示在墙上的开孔及恢复(但不含防火封堵);
上述工程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物的室内电缆沟(含电缆接地)、室内设备基础、全部通风、室内照明系统、上下水道、屋面爬梯、全部爬梯的安全门、室内电缆预埋管、墙上的开孔及恢复、接地引下线、室内接地装置安装,要求所有接地必须与主地网连接。
变电站土建工程不包括:双方签字确认的“费用划分表”中明确由甲方施工的消防工程。
110kV临江至黄塘站线路和110kV黄塘至南光两条单回路送电线路工程不包括:施工临时占用地的青苗赔偿、接地线铺设及施工道路的青苗赔偿、塔基占地的征地及其青苗赔偿、架线工作的青苗赔偿、迁移补偿、施工场地租用、建(构)筑物拆除。
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及现行规范要求为准。承包商未给出而实际上存在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商自行测定并综合报价,如未报,承包商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单价和合价中。
其他:1、本工程综合楼施工混凝土需采用泵送(综合楼独立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25);2、站区建(构)筑物基槽余土需考虑外运,运距和堆废土费由分包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三、分包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07月06日,竣工日期:2010年09月30日,总工期87个日历天。
四、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工期,所有工机具均由工程分包人提供。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六、合同价款
本工程死价包干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陆佰陆拾壹万捌仟壹佰壹拾元叁角贰分整)。在施工期间国家或地方的任何定额、取费标准和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引起费用的增减皆由工程分包人自行消化,合同价均不作调整。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材料检验、临时建筑的搭设费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施工准备、进退场、竣工验收清理场地及草坪恢复、所有的工程取费、物价上涨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a)协议书;
(b)合同条件;
(c)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