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RWFJ9-2017-001
甲方(供方):保定市中申商砼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荣乌高速公路FJSG-9项目经理部
此文件及其相应的附件是正式的销售协议,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一、准则: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乌高速司各庄服务区(北区)
2、承建单位:
3、工程地点: 黄土岭村
4、预计工程混凝土量10000立方米(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5、供货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预拌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单价及其他
混凝土品种
强度等级
单价(元/m³)
备注
普通混凝土
C15
310元
含税价
普通混凝土
C20
320元
含税价
普通混凝土
C25
330元
含税价
普通混凝土
C30
340元
含税价
普通混凝土
C35
350元
含税价
普通混凝土
C40
360元
含税价
注:以上为含税价格,不含泵送。
抗渗混凝土,在同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另加15元/m³。
冬施期间冬施费另加15元/m³ 。。
早强混凝土,在同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另加15元/m3 。
细石混凝土,在同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另加15元/m3
施工中所需润泵砂浆由乙方自备,如需甲方供应,按同种同等级混凝土计价。
泵送费: 25 元/m3(含税)
四、结算计量和付款方式
1、结算计量方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指定戈录军签认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甲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甲方供应方量每满500立方后,结清一次货款;尾款结算不足结算方量的,主体工程完工计量款到位后1 5日内付清剩余货款。
注:乙方应以资金计划方式支付所欠货款,因此甲方需先提供拟付货款的发票给乙方。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技术要求包括混凝土的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等,特殊要求、用量和使
用部位必须在订货单中注明。
2、甲、乙双方均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及时提取试
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在“28天强度试验报告”做出后1 0日内,任何一方认为混
凝土有质量问题,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即视为甲方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
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3、双方对抽样试块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已达到设计要求,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未能达到设
计要求,鉴定费用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非乙方原因致使混凝土超出标准规定的最佳浇筑时间,甲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
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
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