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名仕讲坛
儒道之源、群经之首
《周易》哲理与人生智慧
——系列讲座第六讲
主讲:蔡厚淳
第六讲
息争止讼
——“讼卦”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九五,讼,元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卦:《周易》第六卦)【请将此页先抄录到您的笔记本上】
《讼卦》是《周易》64卦的第6卦。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周易》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就是由天道悟人道。《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讼卦上乾下坎,乾为天,坎为水。日月星辰等天体从东往西转,地上的江河水流则从西往东流,二者反方向运行。古人直观自然,看到这一现象,联想到在反向中存在着矛盾,预示着产生争讼的可能。因此,善于谋事的君子从一开始就仔细思考,如何协调矛盾,防止发生争讼。把争讼化解于尚未形成之时,这一思想很有启示性。
什么样的事应该“息争止讼”呢?一般讲,凡是非原则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利益纠纷,都应该止讼。先看一个小故事:清朝宰相张廷玉(有的版本为其父张英)与一位姓叶的侍郎(有的版本为吴姓官家)都是安徽桐城人。两家比邻而居,都要起房造屋,为争地皮,发生了争执。张老夫人便修书至京城,要张宰相出面干预。没想到,宰相看罢来信,立即作诗劝导老夫人:
“千里捎书只为墙,让它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张老夫人见书明理,立即主动把墙往后退了三尺。对方见此情景,深感惭愧,也马上把墙让后三尺。这样,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
我们生活中,这类事是很多的,《周易》认为,大凡这类纠纷,均应“息争止讼”。
当然,《周易》提出要止讼的还有许多很实在的内容。比如原则问题,是不是就一定诉讼到底呢?后面会一一道来。
“息争止讼”的理念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沿袭几千年,除了“尚和”的积极因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历朝历代的“司法黑暗”。老百姓不堪为讼所累,很多情况下都只能以“止讼”来逃避诉讼带来的沉重代价。
正如山东曲阜孔庙碑上刻的一首《忍讼歌》:
世宜忍耐莫经官,人也安然已也安然。听人挑唆到衙前,告也要钱诉也要钱。差人奉票又奉签,锁也要钱开也要钱。行到州县细盘旋,走也要钱睡也要钱。约邻中证日三餐,茶也要钱烟也要钱。三班人役最难言,审也要钱和也要钱。自古官廉吏不廉,打也要钱枷也要钱。唆讼本来是奸贪,赢也要钱输也要钱。听人诉讼官司缠,田也卖完屋也卖完。食不充足衣不全,妻也艰难子也艰难。始知讼害非浅鲜,骂也枉然悔也枉然。
由此可见,“尽可能避讼”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民间传统,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文化根源和政治根源。虽然它给法治进程带来了巨大而长久的负面影响,甚至使法律权威下降,公民的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淡漠,但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很难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九五,讼,元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1、《讼卦》卦辞解析:
【卦辞原文】: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首先来理解“有孚窒惕”:
孚,信也。——《说文》; (诚实守信)
窒,塞也。——《说文》; (堵塞克制)
有孚窒惕:保持内心的诚实守信,尊重事实而不感情用事,这是基本点,这就是立足于“孚”。其次,要堵塞忿争之心,克制这种有害的欲望,警惕因一时之忿而失去理智,努力从自己这一方以平和的心态止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