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规范危险废物申报、判定、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第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第三条分管副总()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配备必要的资源,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运输、处置、利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第四条分管部门及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联合分管。主要落实上级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任务和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第五条产生、贮存、处置部门及职责废油(HW08)产生及贮存工作由各车间主任及班组长负责,废漆渣、失效活性炭等(HW12)由涂装班(负责人:)负责,其他危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管理;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和入库台帐;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生产技术部负责废漆渣、废活性炭的处置,综合管理部负责废油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三、危险废物管理第六条公司建有危险废物储存室,各部门应规范放置,不得发生渗漏、飞扬、挥发、散落等情况,造成环境污染。第七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规范危险废物的统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固废物申报制度,有变更及时执行变更申报登记制度,报章丘市环保局以及济南市环保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及时申报。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以及定期组织危险废物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第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公司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第九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回收危险废物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第十条在危险废物装车时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监督,在装车完成后在装运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后,危险废物装运车辆方能离开。四、罚则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要求,有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