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吊顶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陕西叁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合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装饰吊顶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绿地浐灞小学吊顶工程
工程地点:花间路
工程内容:吕方通吊顶、玻镁板吊顶、灯具拆除、安装、监控移位、学校装修零星维修。
施工工期:2016年7月21日-----2016年8月18日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具体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施工,包施工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管理、包施工后余料及垃圾清理、包工地范围内的材料运输等。
工程承包价及决算方式
吕方通吊顶施工包干单价为110元/㎡,玻镁板吊顶施工包干单价为97元/㎡。
计量方法: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工程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现场收方。最终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
3、上述包干价均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搬运费、劳保用品费、利润、施工垃圾清运费、所有的工具费等一切费用。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第一批吕方通(教学楼一、二层)进场后付8万;
2、第二批吕方通(教学楼三、四层)进场后付10万;
3、第三批吕方通(办公楼)进场后付8万;
4、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95%;
5、剩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无息支付给乙方。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12的标准执行,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环保产品的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在本工程中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检查和返工
、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起。甲方验收时仅对外观及数量进行验收确认,质量担保责任按约定期限执行。
甲方工作
1、甲方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甲方有偿提供水源、电源并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