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 thesis submitted to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论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愈益渴求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因而在社会的整个法律体系中,环境法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就我国而言,环境法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却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情况。现实对环境法的迫切要求与理论研究落后之间的矛盾,影响着我国环境法制的建设与发展,并最终制约环境问题的解决,影响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而,加强环境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是摆在法学家面前的重要任务。
正如对一切问题的理论研究都关注其本质一样,关于环境法的研究也需发韧于对其本质的研究。因为环境法本质问题关系到环境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也影响和决定着我国环境立法与环境司法的宗旨与目的。
一、环境法是追求人与自然重新协调的法
一切法律都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环境法也是这样。因而环境法并不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之间的关系。但是,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是环境法产生的基础,也是环境法的直接目的。环境法可以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协调。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经历了几个时期。
在原始采集狩猎时期,人类与自然是一种混沌同一的关系。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到农业文明兴起之前达数百万年之久的采集、狩猎时代,人类是以极其简单的石制、木制工具,以采集、狩猎等劳动方式,去直接获取自然界赐予的"现成产品"。通过采集和狩猎活动,人类既对他赖以生存的动植物种群施加影响,又受到自然界植物果实的生长季节、动物繁殖、迁移的规律所制约。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人类还基本上只是自然生态系统食物网链上的一个环节,人类对自然的影响只是通过直接作用于食物网链而反馈到生态系统中去的。由于采集狩猎技术进步缓慢,人口增长和社会规模直接受到植物资源再生能力的限制,所以,在这一漫长的时期里,原始的人和自然共同进化的方式是以生态规律占支配地位的。由于原始人脱离动物不远,干预自然的能力非常小,他们不得不屈服于各种强大的、变幻无常的自然力。在对各种自然现象,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动植物的惊奇与敬畏中,他们把与自己氏族生存密切相关的一些动、植物联系起来,并把这些动、植物看作是"他的亲族"(即图腾),形成了图腾崇拜。原始人通过把自己跟图腾氏族的集体和图腾物视为一个整体,来扩大对自然环境的依赖,从而找到自己在自然整体中的一席地位。图腾崇拜说明原始人存在着完全依赖于自然、归属于自然、融化于自然的混沌同一性。
进入农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是一种和谐相处的关系。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已经从受自然生态系统直接的食物网链的制约关系中解放出来,开始建造人工自然环境。人们创造了农田、牧业、渔业生态系统,把人和自然的相互作用扩大到了物质循环、水循环、气候条件和生物物种关系等许多层次,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了,同时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也扩大和加深了。不过,由于传统农业大都采用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刀耕火种、广种薄收、耗尽地力、掠夺性地开发自然生态系统,没有重视从外部经常补充相应的物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