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积压物资管理办法(1708)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库存积压物资及积压物资处理流程,减少公司物料积压,减少资金和场地的占压、浪费,特制订本积压物资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积压物资包括外购的物料和半成品以及产成品。三、积压物资的定义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购入之日起,间隔时间超过180天,至盘查时仍存在于库存的,称为积压物资;半成品生产暂停、成品完工后存放超过180天,成为积压物资。四、积压物资管理工作机构(一)公司设立积压物资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职责:负责积压物资处理的目标及项目推进方案的设定;负责项目参与人员的选择、进度的管控、最终处理方案是否可行的批准;负责项目实施优劣的评判及奖惩方案的建立;负责积压物资清单的梳理、积压物资处理方案的拟定、按批准的方案进行积压物资的处理。小组成员:技术、质管、各车间、采购、财务、销售等部门指定专人加入。(二)相关部门职责1、车间:负责积压物资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积压物资清单;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作好积压物资处置工作,包括积压物资的更换、退换等联系工作;负责定期对制造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负责配合返工返修工作,下达返修工单指令。3、财务部:负责对积压物资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4、质管部:负责积压物资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等;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积压物资使用过程的监控。5、技术:负责积压物资处置的判定工作,判定的结果可分为:返工返修、回收利用、报废、退货等;负责对积压物资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6、销售部门(含售后服务部):接受积压物资处理小组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7、采购部门:负责积压物资退供应商部分的进度跟踪以及变卖物料购买方联络、销售、收款等工作。(四)积压物资处理工作小组工作流程1、小组每月组织一次评审清理工作。2、车间每月清理在本部门的积压物资,编制《积压物资清单》并于每月1日前提交到专项小组确认发起后续处理方案及推动。3、专项小组在收到《积压物资清单》后第一时间内转发相关部门,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处理意见,专项小组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意见整理,并作出评审意见初稿。处理意见包括:内部消耗(替代品利用、设计开发利用、二次加工利用);外部消耗(退回供应商、市场销售、按废品处置);4、评审意见完成次日,专项小组将《积压物资处理报告》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专项小组自收到审批意见次日组织相关部门对积压物资进行重新评审,或采用其他方法解决。5、专项小组自收到审批通过的《积压物资处理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五、积压物资原因分析积压物资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下几类:1、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较大,导致物料呆滞。2、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3、请购、采购失误,导致物料呆滞。4、实施安全库存管理的物料由于订单结构变化,导致物料呆滞。5、试制、生产剩余物料无处消耗,导致物料呆滞。6、其他原因导致物料呆滞。六、积压物资处理流程(一)处理方式1、将积压物资再加工后予以利用。2、用积压物资代替类似物料,以不影响功能、安全及主要外观为原则。3、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