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方案“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二、活动时间2018年8月-11月。三、参加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每项主题活动中,一位辅导教师只能辅导报送一件学生作品)。四、活动内容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包括“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我的家风故事”“英雄在我心中”。(一)“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奖项设置。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项奖项名额按实际评选结果核定。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组别推荐作品各3件,开发区分局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市少年宫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有关直属学校可根据本校所处学段推荐作品各1件。报送时间:2018年9月25日前报送诵读和演讲视频作品。(二)“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之“墨香书法”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和深入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奖项设置。设小学硬笔组、小学毛笔组、初中硬笔组、初中毛笔组、高中硬笔组、高中毛笔组,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项奖项名额按实际评选结果核定。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组别推荐作品各5件,开发区分局每组别推荐作品各3件,市少年宫每组别推荐作品各5件,有关直属学校可根据本校所处学段和书法组别分别推荐作品各1件。报送时间: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书法作品。报送要求:报送时要在作品背面标明作者姓名、学校、学段、组别等信息(信息标注不明确,无法参与评选,视为自动放弃)。(三)“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要充分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基(营)地等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学实践教育、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学习,引导学生了解、学习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传承红色基因。奖项设置。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项奖项名额按实际评选结果核定。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组别推荐作品各3件,开发区分局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市少年宫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有关直属学校可根据本校所处学段推荐作品各1件。报送时间: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读后感或游记作品。(四)“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之“小小传承人”各地各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表现形式不限),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奖项设置。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项奖项名额按实际评选结果核定。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组别推荐作品各3件,开发区分局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市少年宫每组别推荐作品各2件,有关直属学校可根据本校所处学段推荐作品各1件。报送时间:2018年11月10日前上报作品,参加市级评选。(五)“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之“我的家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