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一四年三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股东 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董事会 19
第一节董事 19
第二节董事会 21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监事会 27
第一节监事 27
第二节监事会 28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内部审计 3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2
第一节通知 32
第二节公告 3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5
第十二章附则 3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原系于198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84)34号文批准成立的重庆市房屋开发建设公司。1992年5月12日,公司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33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为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5000001801620。
1999年8月30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1999年12月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设立时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1992年5月15日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批准,并于1993年5月22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确认,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份总额为5382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份为1800万股,公司股票于199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批准,1993年10月公司按总股本53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按10:,10:;1994年7月按总股本7,,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按10:2比例转增股本1,;1999年4月按总股本9,,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按10:3比例转增股本2,;2005年12月公司按总股本11,,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按10:5比例转增股本5,;2007年1月,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行31,133万股普通股购买其相关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为48,;2008年4月公司按总股本48,,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送股,用资本公积按10:2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3,;2010年4月公司按总股本63,,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送股,公司股份总数为69,;2012年5月公司按总股本69,,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送股,公司股份总数为76,。2013年6月公司按总股本76,,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
转增股本,至此,公司股份总数为84,。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YUKAIFA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2单元39层
邮政编码:40001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