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东建材家居城
灯具买卖合同
买受人: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
出卖人:郑州市郑汴路华明灯具商行
灯具买卖合同
买受人: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郑州市郑汴路华明灯具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D1灯具的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交货地点、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分品种向乙方发出订单。
2、乙方按甲方发出的订单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货至郑东建材家居城施工工地甲方指定的位置,并协同甲方验收卸货。
三、货物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负责及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包括如有需要送检测机构检验),如认为有必要可会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检验。
2、乙方对质量验收或抽检结果有异议,须与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抽取保存完好的实物样品送双方认定的检测机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检验检测合格的货物,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己交付;对经检验检测不合格货物,乙方应及时予以换货;如乙方不予更换或不及时更换或更换仍不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质保期及质量保证责任:
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材质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无偿修复或更换材料,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按订单交付的每一批货物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全部随货证书资料交付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结算总额的
70%;安装完毕后且调试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使用货物总价款的95%;余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十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2、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甲方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有瑕疵或不及时,甲方可延付或拒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开户行: 商行商品大世界支行账号: 9953 1012 0108 1873 68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乙方必须及时签收甲方发出的订单,并严格按照订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对不合格货物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货。
2、乙方保证在交付货物的同时提交该批号货物的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及说明书、质保书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或质量瑕疵,且乙方交付货物后并不免除对全部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20﹪;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高于上述约定,乙方仍应承担该部分损失。
2、乙方应按甲方订单的要求及时供货,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供货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供货超过三日或累计延迟供货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