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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世界遗产(word heritage)
世界遗产的起源
世界遗产的概念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是一项由联合国支持、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世界遗产十分强调“突出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这也称为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最重要的标准。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复合遗产三大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
世界遗产的由来
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阿斯旺大坝,可能会淹没尼罗河谷里的珍贵古迹,比如阿布辛贝神殿。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努比亚行动计划”,阿布辛贝神殿和菲莱神殿等古迹被仔细地分解,然后运到高地,再一块块地重组装起来。
这个保护行动共耗资八千万美元,其中有四千万美元是由50多个国家集资的。这次行动被认为非常成功,并且促进了其它类似的保护行动,比如挽救意大利的水城威尼斯、巴基斯坦的摩亨佐-达罗遗址、印度尼西亚的婆罗浮屠等。
这一系列的遗产保护行动给了国际社会一个重大的启发,即假如一个国家无力保护本国珍贵的遗产,可以集中全世界人力物力,共同采取措施现在对遗产的保护。这为《世界遗产公约》的诞生创造了一个实践基础。另外,1965年美国倡议将文化和自然联合起来进行保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在1968年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并于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提交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讨论。以上的保护实践也为“世界遗产”这一概念的诞生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基础。
1972年10月至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七届会议,注意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这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公约,不仅仅界定了世界遗产的分类,同时创造了一个全人类共同保护珍贵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体制。在公约精神的指引之下,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负责世界范围内遗产的评定和保护。从1972到2012年,《世界遗产公约》已经整整走过了40个年头,而它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1973年,美国最先加入公约组织,有大约180个国家加入。
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召开会议,评审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包括:①文物,②建筑群,③遗址。世界自然遗产包括:①地质和生物结构的自然面貌,②濒危动植物生态区,③天然名胜。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提出把“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目录》中的,专门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遗产包括:①园林和公园景观,②有机进化的景观(人类历史演变的物证),③关联性文化景观。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一个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也叫做“世界记忆工程”或者“世界记忆名录”),目的是抢救和保护文献记录,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以便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激发创造力。这是跟《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并列的项目,一般也被当做世界遗产的整体内容。
1998年,奥地利塞默林铁路,1999年印度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延伸出一个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类型。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设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即GIAHS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组织开展对国际湿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战略,设立“湿地遗产”项目。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9 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中国于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自1987年至2009年7月,中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38处,其中文化遗产25处、自然遗产7处、自然与文化遗产4处、文化景观2处,数量居世界第三位。此外还有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的世界记忆遗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