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江师范学院羽毛球比赛策划书
为了丰富我院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息,提高我校羽毛球技术水平,丰富和培养同学们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特举办此次羽毛球比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长江师范学院院团委会
二、承办单位:长江师范学院体育爱好者协会
三、前期宣传工作:
1、时间:10月20日至比赛结束
2、工作:10月20日,张贴关于本次球赛的相关海报(教学楼、公告栏等处)
四、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日——2008年10月 22日
五、报名地点:北苑食堂门口(李渡);爱莲园、女生四食堂(江东)
六、比赛时间:2008年10月24号——2008年10月26号
七、参赛对象:长江师范学院在籍本、专科学生
八、竞技场地: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羽毛球场、江东校区羽毛球场
九、器材设备:比赛羽毛球由承办方提供,球拍可自带。
十、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在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以个人(专业组、非专业组)、混双(专业组)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者。报名后不得更改、替换.
十一、比赛工作人员安排:每个场地安排四个工作人员,一个裁判一个记录员二个边裁.
十二、比赛赛制:比赛采用单淘汰制。
十三、羽毛球比赛细则
本次比赛根据实际情况在2005国际通用羽毛球规则上有一定的修改
参赛队伍须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有队长向裁判员提交球队队员名单并签字在比赛开始时,迟到15分钟的队伍做弃权处理并判对方球队以3:0处理
(一)挑选场地或发球权
任何一场正式比赛开始之前,参赛双方首先要做的事是在裁判员的主持下,通过抽签决定的胜者具有挑选发球权或场地的优先权。赢方选剩的一项归输方所有。
(二)局数和分数
。
,先得15分的一方胜该局。男子单打以15分为一局。先得15分的一方为胜
(三)发球权、得分和交换发球
,开始后由赢球的同学发球
,均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底线或没有过网则算该运动员失误,对方运动员得分。
、如第2次发球仍未触及球拍则算该运动员失误对方得分。
(四)交换场地
1. 第一局比赛结束,,双方也应交换场地进行决胜局的比赛,即第三局的比赛。在第三局比赛中,当任何一方先得8分(15分为一局)时,必须再次交换场地后,才能进行余下的比赛。
2. 在比赛中,如选手未按规则规定,按时、正确地交换场地,一经发现,应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并继续进行比赛.
(五)发球、接发球及发球和接发球的方位和顺序
1、合法的发球
有发球权的一方称发球方,对方则称为接发球方。
(1)发球时脚不得踩发球区的任何界线。
(2)一旦双方选手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一开始挥动即为发球开始,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到将球发出。必须注意的是,一旦发球员开始挥动球拍发球,而未击中球,则应视为发球违例。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有非法延误发球的行为。
(3)在发球过程中,即从发球员的球拍开始挥动直至球拍的拍面将球击出为止